,
1133年
)
,“是秋
,
金左副元帅宗维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
,
惟金主及将相亲属、卫兵之家得留”。这次迁移大批猛安谋克户至中原,目的是为了巩固对新占领地区的统治。
后来
,
天会十五年
(
宋绍兴七年
,
1137年
)
废伪齐
,
金再次向中原迁移猛安谋克户。
金占中原以后
,
先后立了张邦昌和刘豫两个傀儡政权
,
令其管辖原属北宋统治的黄河以南地区
,
而黄河以北广大地区
,
从一开始就直接由他们自己统治。因此
,
向上述两个地区移驻猛安谋克户是分别进行的。
海陵王迁都燕京之后
,
还有一次大规模向南移驻猛安谋克户屯田的行动,“贞元迁都,遂徙上京路太祖、辽王宗幹、秦王宗翰之猛安
,
并为合扎猛安
,
及右谏议乌里补猛安
,
太师勖、宗正宗敏之族
,
处之中都。斡论、和尚、胡剌三国公
,
太保昂
,
詹事乌里野
,
辅国勃鲁骨
,
定远许烈
,
故杲国公勃迭八猛安处之山东。阿鲁之族处之北京。按达族属处之河间。正隆二年
,
命兵部尚书萧恭等
,
与旧军皆分隶诸总管府、节度使
,
授田牛使之耕食
,
以蕃卫京国”。
这种迁移
,
主要的当是为了让上述地区民族混杂
,
以削弱其反抗
,
并且以女真人监视其他民族以求政治上的稳定。
猛安谋克户占夺汉人耕地
最初,女真人还没有在中原屯田的打算
,
而只是掠夺人口和财富
,
“贼之来虽有少钞掠而不杀害人民
,
比去听过皆残破
,
其所得汉人并削发使控马荷担
,
得妇女好者掠去
,
老丑者杀之
,
自京师至黄河数百里间井里萧然
,
无复烟爨
,
尸骸之属不可胜数”。
宋金对峙图
女真统治者用这种残酷杀掠的办法,制造了大片无人区
,
于是
,
当他们在中原地区建立起了稳固的统治之后
,
就有了大批的“官地”可供他们分配给猛安谋克屯田户。
猛安谋克屯田户
,
其数量众多。据记载
,
内迁至“山东、河朔军六十余万口”
,
而且还有“不逞辈窜名其间”。学者推算“大定二十三年在中原的猛安谋克约有户三百九十四万
,
口九百六十九万”。这些移居中原的猛安谋克户,小集中而大分散
,
与汉人错居。
大定二十年(1181年
)
,
金世宗对宰臣说:“猛安谋克人户
,
兄弟亲属若各随所分土
,
与汉人错居
,
每四五十户结为保聚,农作时令相助济
,
此亦劝相之道也。”
这些猛安谋克
,
定居中原以后
,
金国将汉人的耕地占夺为“官田”
,
然后
,
再对屯田户“计其户口给官田”。
这的确很像魏晋隋唐时期的均田制
,
故张棣在《金虏图经》中就径称为“均田”。只是这种“均田”
,
对屯田军户来说
,
比北魏及隋唐的均田政策更为优惠。
由于女真人原来生活在地广人稀的地区
,
不缺少耕地
,
因此
,
从不讲求精耕细作
,
屯驻中原以后
,
仍然是粗放经营
,
土地肥力下降之后
,
即弃置不耕
,
并认为是分给他们的土地有问题。于是
,
女真统治者又借囗分给屯田军户的耕地“薄瘠”,遂又故伎重施
,
重新强夺百姓的田地为官田
,
直至大定十七年
(
1177年
)
,
“复以近都猛安谋克所给官地率皆薄瘠
,
豪民租佃官田岁久
,
往往冒为己业
,
令拘籍之”。
金世宗明知他下令拘籍的所谓“官田”就是百姓的耕地
,
但他却对省臣说:“官地非民谁种
,
然女直人户自乡土三四干里移来
,
尽得薄地
,
若不拘刷良田给之
,
久必贫乏
,
其遣官察之。”
在这种强盗逻辑的指导下
,
金国统治者借“拘籍官田”的名义
,
对汉族百姓的耕地进行肆无忌惮的掠夺。
完颜雍
大定十九年
(
1179年
)
十二月
,
金世宗在与宰臣谈话中承认
,
有的地方
,
仅因地名为“皇后庄”、“太子务”之类
,
“便为官地
,
百姓所执凭验
,
一切不问”。他虽然指出这种做法不妥
,
但三年后
,
此类事件仍在继续发生:“工部尚书张九思执强不通
,
向遣刷官田
,
凡犯秦、汉以来名称
,
如长城、燕子城之类者
,
皆以为官田。此田百姓为己业不知几百年矣
,
所见如此
,
何不通之甚也。”
章宗以后
,
继续大规模夺占汉族农民耕地。泰和四年
(
1204年
)
金章宗得知陕西六路括地时
,
“其间屯田军户多冒名增口
,
以请官地
,
及包取民田
,
而民有空输税赋、虚抱物力者”。“山东、河朔上腴之田民有耕之数世者
,
亦以冒占夺之。”
金后期
,
受到新兴起的蒙古侵逼
,
被迫将统治中心由中都迁到南京
(
今河南开封
)
。大批原已定居河北的屯田军户又随金朝廷举家迁至黄河以南。于是
,
金国又面临一个如何养活这些南渡军户的问题。
贞祐三年
(
1215年
)
八月
,
“先以括地事未有定论
,
北方侵及河南
,
由是尽起诸路军户南来。共图保守
,
而不能知所以得军粮之术”。“遂命右司谏冯开等五人分诣诸郡
,
就授以荒官田及牧地可耕者
,
人三十亩。但是
,
这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
,
反而随着金统治地区不断缩小而变得越来越严重。
屯田军户享受种种优惠,百姓的耕田却无端被占夺
,
“兵日益骄
,
民日益困
,
养成痈疽
,
计日而溃。贞祐之乱
,
盗贼满野
,
向之倚国威以为重者
,
人视之以为血雠骨怨
,
必报而后已
,
一顾盻之顷皆狼狈于锋镝之下
,
虽赤子不能免。”
兴定元年
(
1217年
)
九月有人上奏指出:“今之军士见屯者无虑数十万众
,
而家口又数倍于军。彼皆落薄失次无所营为
,
唯有张口待哺而已。岁入有限
,
日给无穷
,
久不改图
,
徒使农民重困而军户亦不得安帖。”
女真猛安谋克户屯田
,
不仅限于中原
,
甚至远及他们与南宋作战的重要战场——陕南地区
,
“金人久不得志
,
则还据凤翔
,
授甲屯田为久留计”。
北宋元丰间天下垦田“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,内民田四百五十五万三千一百六十三顷六十一亩
,
官田六万三千三百九十三顷”。当时官田只占全部垦田数的1.37%。经历宋金之际的战乱
,
百姓流亡
,
出现大量无主荒地
,
于是金
国
官田遽增。特别是宋金交界地区,官田所占比例更大。明昌三年
(
1192年
)
六月据尚书省奏
,
南京路仅牧地就有六万三千五百二十余顷
,
陕西路也有牧地三万五千六百八十余顷。仅南京一路的牧地比元丰间的全部官田还要多。
金
国
境内汉人的身份和地位
金
国
在其统治汉地实行按照民族区分户等。在按照民族区分的三类人户(本户、汉户和杂户)中
,
包括契丹在内的汉户
,
在总人口中占最大比例。
根据财产状况,汉户又有“主户”、“客户”之分。
主户指城市中有房产和乡村中有地产的人户
,
客户则是指无恒产的人户。客户没有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
,
因此只能佃种别人的土地。
作为佃户
,
他们的生活是极为艰难的
,
他们不仅要受地主的剥削
,
同时还要向官府缴纳租税。
“炎凉愁里过
,
陵谷暗中迁。素拙生生计
,
寻耕下下田。为嫌频告籴
,
却恨不逢年。外催租吏
,
长妨对圣贤。”金末李俊民的这首诗具体反映了当时贫苦自耕农的经济状况:
他们耕种的是最次的田地
,
频频告贷
,
却还要应付官吏催租讨债。自耕农尚且如此
,
广大佃农经济状况之恶劣就更可想而知了。
女真人早在金
国
建立以前及尚未进入中原时就已经产生了债务奴隶制度
,
这是一种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的富有者奴役贫苦社会成员的制度。
因此
,
初占中原
,
女真统治者就大肆掠夺平民为奴。天会八年
(
宋建炎四年
,
1130年
)
甚至发生将客户一律籍没为官奴婢的事件。此外,女真统治者还明令把他们的债务奴隶制度推广到中原,以欠公私债务者为奴隶
,
天眷元年
(
宋绍兴八年
,
1138年
)
“是夏
,
金元帅府下令诸欠公私债无可还者
,
没身及家属为奴婢以偿之”。
金军在战争期间掠夺的大批生口、奴隶
,
都归猛安谋克占有,猛安谋克户屯驻中原以后
,
已是普遍畜奴
,
多者一户就有奴隶二百口,少者也有一二人。
女真人虽然普遍占有奴隶
,
但当时的奴隶制度仍然是在氏族组织内部发展
,
这种奴隶制表现为主人对奴隶不能全权处置
,
而必须接受房亲及村老的制约。
金
国
的奴隶有多种,其中尤以“驱口”数量为多。
女真统治者不仅在征服中原过程中俘掠良人为驱口
,
既占中原之后
,
他们在镇压汉族人民反抗的战争中仍然重复这种罪恶行径。
贞祐四年(
1216年
)三月陈规上言揭露纥石烈鹤寿在镇压河北红袄军时
,
不仅残酷杀害起义者
,
并且还乘机加害无辜百姓
,
掠良为驱。
此事发生的时间下距金亡已无多日
,
这足以说明自金初以来
,
女真统治者就一直未曾停止掠良为驱的罪恶勾当
,
而且被掠为驱者不仅限于汉人
,
还有“本国人”——即女真人。
金
国
?私人占有的驱口
,
除战争中掠夺的之外
,
也有很多是经购买或典雇而获得的。
这说明金
国
统治时期
,
由于有诸多来源
,
驱口的数量是相当大的
,
以致这一受压迫最为深重的人群对金
国
统治足以构成极大的威胁
,
所以统治者才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和减少驱口的数量。
早在金太宗天会七年(1129年
)
就曾诏令“军兴以来
,
良人被略为驱者
,
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”。
既然是“良人”被略为驱
,
还要由亲属“赎之”才能脱离驱籍
,
这说明女真统治者对于“略良为驱”仍然是予以认可的。
在如何对待驱口的问题上
,
金
国
统治者之所以如此,就是因为他们极力要维护奴隶制度
,
要保存大批的驱口。在镇压汉族人民起义的过程中
,
即使有赦免的诏令
,
驱奴也不在赦免之列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